- 共有農地遭共有人占用違規使用,各共有人仍要繳納地價稅
該處進一步說明,依現行稅法規定,分別共有課徵田賦之土地,部分變更為非農業使用,依法改課地價稅時,應按其實際變更使用面積,分別按各共有人持分比例課徵田賦及地價稅,惟若全體共有人經協議分管使用時,得按各共有人實際使用情形課徵田賦或地價稅。
該處提醒您,與人共有農地時,最好與其他共有人訂定分管協議書,並於地籍圖上將分管位置標明清楚,嗣後如共有人違規,可提示前述分管協議相關資料,供稽徵機關就各共有人分管之位置,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田賦或地價稅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